办理结婚证需要准备以下手续和证件:

双方有效身份证明

双方需携带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通常需要每人两份。

户口本

需出示双方的户口本原件,通常需要核对户主、配偶、子女等相关信息。

如果无法提供户口本,可以凭公安部门或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近期照片

通常需要提供指定格式的近期免冠照片,数量根据各地要求可能不同,一般每人4-6张。

单身证明

如果双方是初婚,通常不需要此份证明。但如果一方之前离异或丧偶,可能需要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死亡证明等。

双方同意结婚的声明书或签字

在婚姻登记处填写并签字确认《结婚登记申请书》。

非本地区居民的证明

如果双方都在异地,可能需要提供在本地居住的证明,如暂住证、工作证明等。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

在部分地区,可能需要单位开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者需要填写健康状况证明等。

婚前检查证明(如适用):

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需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离婚证件(如适用):

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

具体流程如下:

1. 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 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 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 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发给结婚证。

建议在办理结婚证前,先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构,了解具体的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完成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