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注销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
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公司税务注销证明文件。
银行出具的账户注销证明。
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相关法律作出的决议。
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公司原始档案。
公司盖章确认的书面证明文件。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建议:在准备注销资料时,请确保所有文件均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提前咨询当地工商部门以获取详细的指导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