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女性产假的具体天数如下:
基础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假
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
多胞胎产假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奖励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80天的奖励假。
综合以上各项,广东省女性产假的总天数为:
顺产:98天(基础产假) + 80天(奖励假) = 178天。
剖腹产:98天(基础产假) + 30天(难产假) + 80天(奖励假) = 208天。
因此,广东省女性最多可享受178天的产假(顺产情况下),剖腹产情况下则增加至208天。此外,丈夫也拥有15天的陪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