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的公积金缴纳方式如下:

单位缴纳部分:

单位需要按照上月社会保险缴纳基数继续缴纳单位部分的公积金。

个人缴纳部分:

个人部分由休产假的女职工交给单位,由单位统一缴纳。另外,个人也可以选择将个人缴纳部分转交给单位,由单位代为缴纳。

垫付与扣除:

如果单位垫付了个人部分的公积金,产假结束后会从个人的工资中扣除垫付的部分。

社保待遇:

休产假的职工继续享受社保待遇,单位需要按照原有的规定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

提取公积金:

提取公积金的前提是账户里必须有钱,且缴纳的最低月份在6个月以上。提取时要注意,账户里需要留下一定的金额,不能全部提取出来。

综上所述,产假期间,单位应继续为职工缴纳公积金,个人部分可以交给单位或由单位垫付后扣除。具体操作方式可以与单位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