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计算利息时,通常遵循以下规则:

债务利息计算

债务利息 = 债务本金 × 利率 × 时间

利率通常参照同期银行贷款的年利率

时间是从判决确定的应当给付日开始至判决确定的履行日为止

迟延履行利息计算

迟延履行利息 = 债务本金 × 利息计算天数 × 同期银行贷款最高年利率 × 2 / 360

利息计算天数是从判决确定的应当给付日开始至判决确定的履行日为止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 未清偿的金钱债务 × 日万分之一点七五 × 迟延履行期间

特殊情况下的利率

如果判决或裁定中没有明确利率,可能会采用每日万分之一点七五的标准计算逾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提供了具体的计算方法

其他注意事项

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法院支持按约定利率支付利息

如果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以上是法院判决利息计算的一般方法。需要注意的是,具体计算可能因案件具体情况、法律文书内容以及当地法院的规定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