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报废申请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机动车所有人需携带身份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以及车牌号,前往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提交申请
车主需要到车管所等部门进行车辆审批,拿到《汽车报废通知书》或《汽车报废通知单》。
选择回收企业
车主持《汽车报废通知书》到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送交车辆。
车辆解体
回收企业查验《汽车报废通知书》后,对车辆进行解体,具体操作包括发动机与车辆分离、打破发动机缸体、割断车架底盘等,并开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办理报废手续
车主携带所有证件及手续,包括车牌号、报废单、拆解现场照片等,到车管所办理相关报废流程,交管所会进行“销户”处理。
注销登记
办理报废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后续手续
有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后,车主需要带上行车证、车牌照等证件,到市车管所办理户籍注销登记,并办理养路费、营运费的注销固定资产手续。
建议车主在申请报废前确保车辆没有未处理的违章记录和未解决的交通事故问题,以顺利完成报废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