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居民医保的报销流程如下:

本地住院待遇

参保人持医保电子凭证或医保卡到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登记住院。

无医保电子凭证或医保卡的,需先开通无卡证明,并以身份证号码登记住院。

出院时,持医保电子凭证或医保卡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报销结算,个人只支付起付线和自己负担的费用。

急症住院待遇

病情符合急症条件,可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

危重病人在门急诊抢救无效死亡的,符合规定的急诊费用由居民医保按住院相关规定报销,没有起付线。

诊疗结束后,需携带报销材料到参保所在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现金报销手续。

异地住院待遇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先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一次备案长期有效。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省内跨市无需备案,直接联网报销结算;跨省需先办理临时外出就医备案。

异地就医费用先个人自费结算,诊治结束后,备齐资料至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报销。

门诊费用报销

参保人员持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可以选择在诊室结算或到门诊结算中心窗口结算。

大病保险报销

参保居民在济南市定点医院就医,需提供社保卡或身份证,由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核实并上传信息。

出院时,先结清个人承担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出院手续。

持社保卡、住院发票原件、费用清单、相关病历资料原件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打印“结算单”。

持社保卡和“结算单”到医保办办理零星报销手续。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根据疾病类型不同,重大疾病和罕见病报销比例为80%,非重大疾病为70%。

报销流程

提交申请:准备费用清单、申请表、身份证、户口薄、诊断证明、医疗费单据等材料,提交至参保人属地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或各区社保分局医保科。

审核: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

领取报销单: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

报销完成:申请人持《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进行报销。

建议:

参保人在住院或门诊治疗前,先确认医院是否为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以确保能够顺利使用医保进行结算。

对于异地就医,务必提前办理好相关备案手续,以确保医疗费用能够顺利报销。

报销过程中,确保所有相关材料齐全,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