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出售是指在 住房改革过程中,国家将公有住房逐渐出售给城镇居民。这一过程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公房包括国家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企业等投资兴建的住房,其产权原本归国家所有。通过公房出售,个人可以购买并获得房屋的部分或全部产权。

具体来说,公房出售的范围通常包括:

1. 国家行政单位由国家拨款和按国家政策规定组织收入等形式购建的住房。

2. 全额预算管理、差额预算管理和自收自支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由国家拨款、贷款、组织收入、接受馈赠等形成的住房。

3. 企业由国家直接投资、利用贷款、接受馈赠和税后利润及其他国有权益等形成的住房。

4. 其他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界定房屋产权属国家所有的住房。

购买公房时,一般坚持自愿原则,并优先出售给住房困难户。对于取得房改公房产权、以标准价购房的情况,购房者只是取得部分产权,与售房单位存在产权共有关系。只有属于公民所有的部分,才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公房出售后,房屋的性质由公有住房变为私有住房,购房者将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并可以依法进行继承、转让等操作。

建议购房者在购买公房时,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和程序,确保合法合规地获得房屋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