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的申请通常应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以下是申请医疗救助的基本步骤和所需材料:

申请地点

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

申请材料

填写《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

出院证明、诊断证明、病例首页。

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结算票据。

大病保险报销结算票据(如有)。

其他保险已报销或赔付凭证。

相关单位或部门补助的费用和互助帮困等凭证。

审核流程

居委会或村委会核实患病情况及家庭收入、生活状况。

公示5日,期满无异议后上报至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

县级人民政府医疗保障部门进行审批。

特殊群体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医疗救助,由县级人民政府医疗保障部门直接办理。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向当地的相关部门咨询具体的申请程序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