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流程如下:

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并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离职证明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这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前提条件。

失业人员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这是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有效措施,也是失业保险与就业服务工作相衔接的重要方式。

失业保险金发放方式

目前,大部分地区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方式有两种:一是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向失业人员发放现金;二是由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一些地区还在积极创造条件,实现银行代为发放失业保险金。

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程序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应当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包括用人单位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提交所需材料、领取回执、领取《失业金领取证》及培训通知单等。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根据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的时间计算,领取期限满1年不满3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730元;领取期限满13至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690元。

建议:

失业人员应尽快办理失业登记,并妥善保管好相关证明材料,以便顺利领取失业保险金。

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告知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失业人员可以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选择最便捷的领取方式,确保按时足额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