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计算进项税额的方法如下:
一般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 = 购买价格 × 增值税税率。其中,购买价格通常为含税价格,因此需要先将其换算成不含税价格。换算公式为:
\[
\text{不含税价格} = \frac{\text{含税价格}}{1 + \text{增值税税率}}
\]
然后将不含税价格乘以增值税税率得到进项税额。
特定情况下的计算
购进农产品:除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还可以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公式为:
\[
\text{进项税额} = \text{买价} \times 13\%
\]
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支付运输费用: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公式为:
\[
\text{进项税额} = \text{运输费用金额} \times 7\%
\]
接受交通运输业服务:除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还可以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公式为:
\[
\text{进项税额} = \text{运输费用金额} \times 7\%
\]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接受交通运输业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以下称通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没有按照规定取得并且保存增值税抵扣凭证或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规定注明增值税额计其它有关事项的。
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
购进固定资产(含购进固定资产所支付运费)。
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额或应税劳务。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直接出口的货物中,购买国内原材料所负担的进项税额不予退税,也不得从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中抵扣,应做计入成本处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自取得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未到税务机关认证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经过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认证通过当月未按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纳税人因进货退出或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应从发生进货退出或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均应依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额,并从其取得返还资金当期的进项税额中予以冲减。
以上是计算进项税额的方法和注意事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