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受到法律保护的范围如下:
1. 年利率24%以内:民间借贷中,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年利率未超过24%,则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这部分利息受法律保护。
2. 年利率24%至36%之间:此区间的利息属于自然债务,如果借贷双方自愿履行,法院不会干涉,但如果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保护,法院不会予以保护。
3. 年利率超过36%: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年利率超过36%,则超过部分的利息是无效的,借款人有权要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36%部分的利息。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并且根据2020年8月20日的最新司法解释,如果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高于24%,则按照该四倍利率计算,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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