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书记的产生方式如下:

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

党委书记是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不可以任命。

选举过程中,候选人需要得到多数党员的同意,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才能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

选拔条件

党支部书记的选拔条件包括政治标准、个人素质、工作表现等方面,注重从优秀党员中选拔。

具体选拔渠道包括村、社区、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不同领域有不同要求。

选举程序

设立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换届选举时,先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

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进行选举。

任命和批准

选举产生的书记和副书记需要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对于已经任命的书记和副书记,如果需要变动,通常也需要通过选举程序进行。

综上所述,党的书记主要通过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拔过程中注重政治标准和个人素质,选举程序严格,且需报上级党组织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