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打击报复的行为,应 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并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如果情节严重,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对于依法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的,除了由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外,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行政处罚。
参考条款: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依法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相关法律也有类似规定,对于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由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处理。
3. 《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等文件,明确了保护举报人权益的措施和程序,鼓励个人和单位依法实名举报职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