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办理临时牌照,可以参照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明确办理条件

机动车具有未销售、购买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进行科研定型试验、因轴荷等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等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到车辆管理所申请临时行驶车号牌。

准备所需材料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原件和复印件。

未注册登记的还需提供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还需提供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还需提供相关复印件。

办理程序

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携带所需证明、凭证到车辆管理所各分所办理,已购买的机动车尚未注册登记的也可到管辖区域交警支(大)队机动车管理窗口申请办理。

办理方式有窗口申请和网上办理两种。窗口申请可前往二分所、三分所、四分所。网上办理可通过“一网通办”总门户、“随申办”APP、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车管到家”APP进行。

收费标准

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每张5元。

办结时限

手续齐全的,一个工作日完成。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六9:00-17:00。

办理地点

二分所:闵行区沁春路179号3号门。

三分所:浦东新区沪南公路2638号。

四分所:宝山区安汾路299号。

建议:

可以先通过“上海交警”APP或“一网通办”总门户进行网上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选择就近的车管所或交警队窗口进行办理,以节省时间和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