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免税项目包括以下几项: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避孕药品和用具

古旧图书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这些项目免征增值税,旨在促进特定行业或社会群体的发展,减轻其经济负担。需要注意的是,除上述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自行规定免税、减税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