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诈骗案件的宣判时间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及法院审理程序。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决时间的概述:

普通程序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简易程序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若案件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补充侦查

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如果需要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可以是检察院自行侦查,也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特殊情况

对于特别重大或复杂的案件,如果审理期限需要延长,需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此外,法院审理案件的整个时限为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若需延长,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若还需延长,则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综合分析:

最快情况: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且适用简易程序,可能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最迟不超过一个半月。

一般情况:普通程序下,案件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若需延长,则可能需再延长三个月,总时长可达六个月。

复杂情况:若案件涉及复杂情况或多次补充侦查,审理时间可能长达一年甚至更久,具体时长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及法院的审理进度。

因此,团伙诈骗案件的宣判时间从 2个月到2年不等,具体取决于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及法院的审理效率。建议当事人及律师密切关注案件的进展,以便及时了解案件的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