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孕妇作为劳动者,如果希望解除劳动合同,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提前通知:

孕妇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意向。如果是试用期内,则只需提前3天通知。

书面通知:

辞职意向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以确保有证据。

到期离职:

在通知期满后,即使用人单位不批准,孕妇也可以自动离职。

法律途径:

如果用人单位不依法履行相关手续,孕妇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或申请劳动保障监察,要求单位履行法定义务。

协商解决:

在采取法律行动之前,建议首先与雇主进行积极沟通,了解拒绝原因,并尝试协商解决方案。

备选方案:

如有必要,孕妇也可以考虑与雇主协商调整工作条件或时间,以便更好地照顾孕期和育儿。

请确保在采取任何行动前,了解当地的具体法律规定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