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贷款的期限 最长不超过3年。在贷款期间,执行国家同期基准利率,按年结息,省财政全程全额贴息。每年12月20日为结息日。贴息采取“先收后贴”的原则,对贷款人未按期偿还贷款及其他违约行为而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罚息,不予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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