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行为通常指以下几种情况:
工作时间超出法定标准
员工在规定的工作时间之外继续工作,即超出每日不得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值班与加班的区别
值班通常指用人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临时安排或根据制度安排与劳动者本职无关联的工作,或者虽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有关联,但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工作。值班一般属于非生产性责任,如看门、接电话等,其工作内容往往与劳动者的日常工作职责不直接相关。
生产经营需要
加班必须是由于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而非员工自发延长工作时间或完成自身事务的需要。
协商与同意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前需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并获得劳动者的同意。
节假日工作
在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日进行的工作称为加班。
隐形加班
虽然法律对于隐形加班没有明确的界定,但近年来,随着远程办公和数字化工作方式的普及,隐形加班问题逐渐受到重视。只要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付出了实质性劳动,且这种劳动明显占用了时间,就可以认定为加班,并有权要求支付加班费。
综上所述,加班行为主要涉及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进行的工作,且这种工作必须是出于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并需经过协商和同意。此外,值班一般不被视为加班,除非它涉及到实质性工作且无法休息。对于隐形加班,虽然法律上没有明确界定,但实质性的额外劳动也应被视为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