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办理残疾证,可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或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身份证
户口簿
二寸正面免冠彩照若干张(具体数量根据要求而定)
近期病史
残疾人评定证明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
初审与报送
街道或乡镇残联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审,并集中报送到区县残联。
残疾评定
申请人到指定的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进行残疾评定。医院或医疗机构将评定结果送交区县残联审核。
审批与发证
区残联劳动服务中心根据医疗评定结果确认残疾等级,进行分类登记,并委托街道残联发放《残疾证》。
审核与备案
市残联复审员对申请人的办证申请、区残联的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果及初审意见进行复审,并在相关资料上签署审核意见后返还给区残联,市残联留存一份申请表、评定表等资料备案。
建议:
提前咨询当地残联或社区服务中心,了解详细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残疾证。
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以确保申请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