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性幼儿园的补贴标准如下:

每名学生每月补助

目前统一的补助标准为1000元,用于弥补办园成本支出。

补助对象及条件

申请补助的幼儿必须是年龄为3-6周岁的幼儿(以秋季入学时的年龄为计算标准)。

补助的费用由上级下拨后再发放给家长。

补助周期及发放

补助按照每名学生每月提供,每年按12个月计发。

在园儿童数以北京市学前教育综合管理系统数据为基础,新招儿童从当年9月计入补助基数,毕业班儿童离园后次月不再计入补助基数。

生均定额补助

按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秋季招生年龄满3岁的实际在园儿童数给予生均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1800元/生·月(包含市区两级财政教育经费安排的资金)。

地方补助标准

市本级(市辖区、不含县改区)不低于300元/生·年,其他县(市、区)不低于200元/生·年,由各市、县(区)结合实际自行确定所属普惠性民办园财政补助标准。

建议:

家长和幼儿园应关注当地教育部门和财政部门发布的最新补助政策和标准,以确保准确了解和申请相关补助。

由于政策可能会有更新和调整,建议直接咨询当地教育或财政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