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的部门设置可能会因地区和实际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通常包括以下一些部门:

行政办公室:

负责乡镇政府的日常行政事务和协调工作。

发展规划部门:

负责制定和实施乡镇的发展规划和项目。

人民法院:

负责审理和裁决法律案件。

信访部门:

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调解纠纷。

公安局:

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和打击犯罪活动。

交通管理部门:

负责乡村道路交通管理和运输安全。

卫生局:

负责公共卫生和疾病防治工作。

教育局:

负责教育事业和学校的行政管理。

财政部门:

负责乡镇的财政收支和预算管理。

农林牧渔业局:

负责农业、林业、牧业和渔业的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

财政所:

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乡镇年度财政预算。

土地所:

负责全镇的土地管理、清理、登记和统计工作。

经管站:

贯彻执行农村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土地承包合同法,财务审核审计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水管站:

宣传贯彻执行水法、法规的各项水利方针、政策,推进农村水利事业发展。

计生办:

执行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规,制定乡人口与计划生育的规定和措施。

林业站:

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文化站:

组织举办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进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知识和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

畜牧站:

负责畜牧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农业站:

负责农业技术推广和农业生产服务。

便民服务中心:

提供各类便民服务和咨询。

综合执法队:

负责乡镇的综合执法工作,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这些部门的设置旨在实现分级管理、分工推进的目标,通过协同合作提高整个乡镇的综合管理水平。具体部门的名称和职责可能会根据乡镇的实际情况和改革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