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不厌其烦的调解,我们对结果很满意。”三原法院西阳人民法庭联合镇司法所充分发挥基层优势,巧妙化解涉土地纠纷,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14年开始被告在未告知原告的情况下,私自将原告80㎡建设用地占为已有,并在上建设钢构棚,侵犯了原告的土地使用权,2022年原告要求被告腾还被占用土地,但被告却置之不理,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诉至法院。

张敏法官受案后,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电话沟通,发现对于土地使用权问题双方各执一词,所以该案的重点在于土地使用权的归属。为使得案件快速合理的得到解决,张敏法官联合西阳镇司法所共同对该案进行调解,首先对土地使用权归属进行追本溯源,经过首轮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被告支付原告占用期间的相关费用。其次,对地上物建筑处置问题分别征询双方意见,发现被告想要继续使用钢构棚,原告对于土地不能让被告使用的意愿也并不强烈,张敏法官遂组织当事人面对面调解,当事人分别阐述自己的需求,互相听取对方的意见,经过一番沟通,张敏法官为当事人分析利弊,最终找到双方均满意的解决方法,通过租赁方式由被告继续使用土地,最大程度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也实现了土地利益最大化。

土地纠纷往往时间跨度长、问题错综复杂、权属模糊难辨。三原法院在司法实践中,积极与司法所开展合作,详细了解情况,收集佐证材料,开展联合调解,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下一步,三原法院将继续提升与司法所合力解纷优势,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切实解决群众难题,为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法院力量。


编辑:侯宜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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