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的缴纳时间主要取决于职工的身份和入职情况,具体规定如下: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
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
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原单位借调或外派的职工
由与职工确立劳动关系的单位负责落实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
建议
新入职员工:应确保在入职后的第二个月开始缴纳公积金,以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
新调入员工:注意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纳公积金,以确保连续缴纳。
单位责任:单位需在每月发放工资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应缴和代缴的公积金汇缴至专项账户,并由受托银行计入员工账户。
这些规定确保了公积金制度的顺利实施,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