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轻伤案件撤销的问题时,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协商和解:

被告及原告需进行协商,确定所有赔偿及其他补偿条款,并达成和解协议。

撤案申请:

双方根据和解结果,攥写撤销案件申请书,并提交给公安局。

公安局审查:

公安局民警会确认案件是否符合撤案要求,并进行审查。

撤案决定:

对于符合要求的案件,公安局将做出撤案决定。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以下情形之一,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另外,故意伤害造成他人轻伤的,涉嫌故意伤害罪,一般情况下,受害人无权要求撤销刑事立案。但是,如果犯罪嫌疑人与受害人和解,达成和解协议,公安机关可以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予以从宽处罚。

请根据具体情况,遵循法律程序进行操作。如果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