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一带一路’需要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国际商事仲裁具有‘跨境管辖案件、跨境适用法律、跨境执行裁决、跨境共享资源’的特点,应该为促进和保障‘一带一路’营商环境发挥更重要的作用。”深圳国际仲裁院院长刘晓春说。
国际认可
从标准参与者到规则制定者
“在一宗广告合作合同纠纷中,申请人是新加坡企业,被申请人是中国香港企业,双涉外主体共同约定合同纠纷提交广州仲裁委解决,这是对我们机构公信力的高度认可。”广州仲裁委主任王天喜举例说。
“作为中国首批成立的七家仲裁机构之一,2024年我们案件受理数超2.5万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等是占比较高的受案领域,近几年扩展到数字经济案件,涉及数字金融、证券、融资租赁、知识产权、保险、技术服务等行业。”王天喜介绍说,“近年来,广州仲裁委坚持国际化发展道路,将创新作为突破口,从标准参与者成为规则制定者,联合哈萨克斯坦IUS国际商事仲裁院共同发布仲裁示范规则;首创互联网仲裁‘广州标准’,提升互联网法治话语权……”
近年来,广州仲裁委不断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构建衔接域外仲裁规则的“3+N”仲裁庭审模式,充分发挥“一国两制三法系”涉外法律服务规则优势,将国外先进的仲裁模式引进来,将中国优秀的仲裁模式推出去。
“‘广州模式’很好,我们可以选择更加熟悉和符合惯例的方式,对维护企业的权益也更有信心。”俄罗斯联邦工商会国际商事仲裁院适用《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和“广州模式”成功处理了一起跨国经贸合同纠纷后,如此评价道。
目前,新西兰、泰国、新加坡、俄罗斯等国家以及港澳地区的仲裁机构已适用“广州模式”处理跨国经贸合同纠纷20余宗。
“创设于1983年的深圳国际仲裁院(SCIA),是中国改革开放的产物。”深圳国际仲裁院院长助理、国际合作与发展处处长黄郭勇介绍,目前深圳国际仲裁院的15名理事有9名来自境外。现行名册中1541名仲裁员覆盖114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境外569名,占比36.92%,实现“一带一路”主要国家的全覆盖;仲裁和调解当事人累计涉及142个国家和地区,基本实现“一带一路”主要国家和中亚、南亚国家的全覆盖。
统计显示,2024年,深圳国际仲裁院新受理超1.4万宗案件,创历史新高。
“深圳国际仲裁院坚持以当事人为中心进行仲裁规则创新,帮助当事人充分实现意思自治,确保仲裁庭组成的中立性和透明度;主动探索与国际通行规则的接轨,率先制定《关于适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的程序指引》,作为审理‘外国投资者—东道国’投资仲裁案件的规则,并将香港作为默认仲裁地,融合大陆法系与普通法优势,有利于通过规则衔接满足‘一带一路’不同法域当事人化解纠纷的需求。”黄郭勇说。
创新驱动
开拓低空经济仲裁新领域
在广东,从深圳到珠海原本开车需要两个小时的路程。低空短途运输航线开通后,跨海飞行只需20分钟。如今,低空经济方兴未艾,发展前景广阔。
“发展新质生产力也需要与之匹配的新型生产关系,我们正在制定与之匹配的争议解决机制。”王天喜告诉记者,“广州仲裁委依托在纠纷解决领域的丰富实践经验,结合低空经济争议的特点,制定并发布《低空经济争议仲裁规则》。”
记者注意到,该规则率先认定低空经济纠纷类型,划分可仲裁管辖的案件范围,吸收现有仲裁实践经验,分析现行法律法规对低空经济仲裁的支持与限制,针对低空经济案件“量身定做”系列规则制度,以专业仲裁服务护航广州航空枢纽高质量发展,目前已受理多起涉低空经济案件。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会长、仲裁专家沈四宝教授说:“发布低空经济仲裁示范规则,充分体现广州仲裁委坚持首创精神,积极为国际仲裁贡献‘中国经验’、为全球供给优质法治公共产品。”
率先试水
前沿科技改善仲裁办案痛点
“云小仲”智能机器人、AI仲裁秘书“仲小雯”、L-Code仲裁全流程AI辅助系统……早在2019年,广州仲裁委即探索发展互联网仲裁,率先试水跨国远程庭审。
“如何从跟跑到领跑?如何在新的争议解决领域换道超车?”这是广仲人始终思考的问题。
“广交会期间,L-Code仲裁全流程AI辅助系统成功调解了一宗葡萄牙外商的经贸纠纷,赢得了境外当事人的高度赞誉。在10月举办的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上,广州仲裁委L-Code仲裁全流程智能辅助系统助力华工团队斩获大赛金奖,全国法律AI系统仅此一例。”华南理工大学法律智能实验室主任刘凯说。
2024年8月,广州仲裁委携手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开展编制仲裁秘书标准研究工作,发布了《仲裁秘书标准》。
“推动仲裁秘书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和国际化发展,是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别法研究室副主任毛晓飞说,标准作为公共产品,开放给世界范围内的仲裁机构吸纳适用,希望标准为我国高水平仲裁秘书队伍建设提供助益。
来源: 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