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缴纳罚金的罪名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财产犯罪:

主要集中在《刑法》第五章的侵犯财产类罪名中,共有14个条文,其中9个法条规定了罚金,占条文总数的50%以上。

经济类犯罪:

集中在《刑法》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罪的罪名中,共有90多个条文,基本上都规定了罚金的独立或附加适用。

其他故意犯罪:

例如《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部分罪名,共有90余个法条,其中约50%的法条规定了罚金。

职务犯罪:

如贪污罪和受贿罪,除了主刑有期徒刑之外,一般还会有附加刑罚金。

其他特定犯罪:

例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这些罪名在特定情况下也会判处罚金。

具体需要缴纳罚金的罪名包括但不限于: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走私罪等)

侵犯财产罪(如盗窃罪、诈骗罪等)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如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等)

贪污罪、受贿罪

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等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等

需要注意的是,罚金的缴纳方式和数额会根据不同犯罪的具体情节和法律规定有所差异。罚金应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将强制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