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的工资计算方式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基本计算方式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的确定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高工资情况下的处理

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工作不满12个月的情况

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代通知金

如果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未提前通知劳动者的情况下,需要支付代通知金。代通知金的计算公式为:代通知金 = 月工资 × 通知期。通知期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确定,不满一年的通知期为一个月;满一年不满三年的,通知期为三个月;满三年不满十年的,通知期为六个月;满十年以上的,通知期为十二个月。

特殊情况的处理

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则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计算经济补偿金。

示例计算

假设某劳动者在公司工作了5年,最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10,000元,则其经济补偿金为:

\[

经济补偿金 = 5年 \times 10,000元/年 = 50,000元

\]

如果该劳动者的月工资为20,000元,高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则其经济补偿金为:

\[

经济补偿金 = 3 \times 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

\]

建议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仔细核对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年限和月工资,并参照当地的具体规定和标准进行计算,以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