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住两用房的产权年限通常是50年。这一年限是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确定的,其中综合或其他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商住两用房的土地使用年限相对较短,但房屋本身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当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理论上可以通过缴纳土地出让金等方式进行续期,但具体续期政策和费用可能因地区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