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是两种不同的离婚方式,所需的手续也有所不同。以下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具体手续:
协议离婚手续
提出申请
双方必须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不能单方提出。
申请时需携带的材料包括:户口本、结婚证、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初步审核
婚姻登记员会对提交的证件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无误后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如果不符合条件,则不予受理。
冷静期
初审通过后,进入30天的冷静期。期间,若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离婚申请。
冷静期结束后,双方如未撤回申请,则可进入下一步。
再次申请与审查
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再次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相关证件和《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员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为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并发放离婚证。
诉讼离婚手续
撰写诉状
原告需撰写民事诉状,详细阐述离婚原因、诉求及双方基本情况。
提起诉讼
将诉状及相关证据提交至被告住所地所在的基层法院进行立案。
立案与缴费
法院立案庭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通知原告缴费。
法院审理
法院将安排开庭审理,最终根据法院的判决结果来解除婚姻关系。
所需材料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需要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户口本
身份证
结婚证
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或起诉状(诉讼离婚)
相关证据材料(如银行流水、房产证、车证等)
建议
协议离婚:建议双方先尽量协商解决,达成一致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以节省时间和精力。
诉讼离婚: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需注意诉讼过程可能较为复杂和漫长,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