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为 20%,贷款成数为80%,年利率为2.85%。对于使用贷款购买二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所购住房位于五环以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贷款成数为65%,年利率为3.325%;所购商品住房位于五环以外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年利率也为3.325%。
购买二手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根据房龄有所不同:房龄为20年(含)以内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房龄为20年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15%。
此外,一些城市针对特定人群或特定情况还有额外的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例如,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00万元;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60万元。同时,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多子女家庭购买本市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30%。
建议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详细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要求,以确保符合贷款条件并获取准确的贷款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