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工通常指的是非全日制用工,即那些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工作时间不超过一年的用工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临时用工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年龄要求:

必须年满16周岁,如果从事繁重有毒有害工种,则须年满18周岁以上。

健康要求: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

法律遵守:

遵纪守法,无犯罪前科。

证件要求:

持有有效的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暂住证等。

工作时间:

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薪酬支付:

以小时计酬,且支付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合同形式:

双方可以订立口头或书面协议,但不得约定试用期。

终止用工:

用人单位和临时工双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且通常不需要给付经济补偿。

管理要求:

用工单位需要有专门的管理部门或人员对临时工进行管理,并负责相关的教育和培训。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劳动法中没有直接提到“临时工”这一术语,但实践中将满足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用工视为临时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