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复审是一个涉及多个步骤的过程,以下是一个简化的概述:

提交复审请求

时间限制:专利申请人需要在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复审请求。

提交方式: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交复审请求:

在线提交: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https://cponline.cnipa.gov.cn)提交复审请求文件。

邮寄提交:将复审请求书及相关文件邮寄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

所需材料

复审请求书:包含专利案件、复审请求人、专利代理机构等基本信息,以及请求复审的理由。

复审手续文件:如授权委托书、恢复权利请求书、优先审查请求书等(根据具体案件要求准备)。

证据材料:包括相关文献、数据、研发过程证明材料、对比文件等,以支持专利复审的审查。

费用:需要缴纳复审费,具体金额根据专利类型(发明专利1000元,实用新型专利300元,外观设计专利300元)。

形式审查

审查内容: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提交的复审请求书进行形式审查,检查请求书的完整性、时效性以及是否符合规定格式。

前置审查

审查单位:形式审查合格后,复审请求书将被转交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审查时间:原审查部门通常会在1个月内提出审查意见。

审查意见:前置审查意见通常有两种:同意撤销驳回决定或维持驳回决定。

合议审查

审查启动:如果前置审查意见认为需要进一步审查,将进入合议审查阶段,由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实质审查。

审查方式:合议组一般仅针对驳回决定所依据的理由和证据进行审查。

答复要求:请求人需要在收到合议组发出的复审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对通知里面指出的缺陷进行书面答复,否则视为同意审查意见。

作出决定

决定类型:复审决定可能包括维持驳回决定、撤销驳回决定或修改后撤销驳回决定。

通知: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后,会通知专利申请人。

建议

提前准备:确保在收到驳回决定后尽快准备复审请求书及相关材料,以免错过3个月的时间限制。

详细说明理由:在复审请求书中详细说明请求复审的理由,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

及时答复:在收到合议组的书面或口头通知后,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答复,以免影响复审进程。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有效地进行专利复审,争取恢复专利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