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机构垄断是指 独立的大企业或少数大企业对相应部门产品生产和销售的独占或联合控制的行为。这种现象通常发生在生产集中和资本集中高度发展的基础上,当某个市场或行业中的大部分生产或流通被一个或几个大企业所控制时,这些企业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协议形成垄断,从而控制相关商品的价格,获取高额垄断利润。

垄断组织是指若干个资本主义大企业联合起来操纵和控制某一部门或者几个部门绝大多数产品和销售及原料市场,以保证获得高额垄断利润的组织。这种组织可以采取卡特尔、辛迪加、托拉斯和康采恩等多种形式。

垄断行为可能包括:

1. 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2. 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3. 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需要注意的是,垄断并不等同于所谓的垄断企业或大公司。一个企业成功地在市场上占据主导地位并不必然意味着它是垄断者。关键在于该企业是否能够控制市场并排除其他竞争对手的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