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上的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是不得更改的,更改这些内容会导致票据无效。对于票据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但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总结如下:

不得更改的要素

票据金额

日期

收款人名称

可以更改的要素

其他记载事项(由原记载人更改并签章证明)

建议在实际应用中严格遵守票据法规定,确保票据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避免因擅自更改而导致票据无效或其他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