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竞争款项是指在资产购买交易中,资产购买方企业与资产出售方企业的自然人股东之间,通过签订保密和不竞争协议等方式达成的一种协议。根据协议,资产出售方股东在交易完成后的一定期限内,承诺不从事与资产购买方企业相竞争的相关业务,并且需要保守相关的技术资料秘密。作为交换,资产购买方企业会在约定期限内,按照一定方式向资产出售方股东支付一定的款项。
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资产出售方股东因收到不竞争款项而取得的所得,被视为一次性所得,需要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通常由资产购买方企业在支付不竞争款项时代扣代缴。
需要注意的是,不竞争款项的支付和税收处理可能受到特定法律法规的约束,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律师以确保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