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如果一方负全责,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赔款:

保险公司先行赔付

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的赔偿限额根据地区和车辆类型有所不同,但通常最高赔偿限额为11万元。

如果车辆还投保了商业三者险,则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也应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承担赔付责任。

不足部分由肇事者赔偿

如果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赔偿限额总和仍不能完全覆盖受害人的损失,那么剩余的赔偿责任由负全责的当事人承担。

具体赔偿项目

受害人遭受的人身损害应赔偿的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赔偿程序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报案,保险公司会派人进行现场勘查和定损。

受害人应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金额。

赔偿义务人应赔偿受害人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争议解决

如果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结:

在交通事故中负全责的一方,应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继续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具体赔偿金额需根据实际损失和相关证据确定。如有争议,可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