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大案包括以下几起:

海银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

2024年9月11日,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对海银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立案侦查,并对多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公司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务院批准,没有吸收存款的资质,主要犯罪嫌疑人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主犯可能判处无期徒刑。

吴英案

吴英为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虚假宣传等手段,骗取大量社会资金,最终被判无期徒刑。

易某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易某君通过其控制的成都市某生态园林开发有限公司,以开发度假公寓项目为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6亿余元。

小牛集团非法集资案

彭铁成立小牛集团后,通过P2P平台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近1026亿元,最终彭铁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张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张某以建设养老院为名,非法吸收747名老年人资金共计5900余万元,最终被判处三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

杨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杨某等人通过设立多个关联公司及下属分支机构,非法吸收资金34.29亿余元,未兑付投资款16亿余元,最终被判处4年至9年10个月不等刑期。

崔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崔某和张某成立两家公司,非法募集资金25.91亿元,最终被判处不同刑期及罚金。

“智冠系”非法集资案

刘某等人通过建立多个公司,以虚假金融产品设计引诱投资,导致3.5万余人共计投资61亿元,损失达19亿元。

尚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尚某某以经营实体店铺名义非法募集4300万元,最终仅返还500万元,其余款项被挥霍。

孙某等人利用互联网平台非法集资案

孙某等人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虚假消费返利项目,非法募集370余万元资金。

史某等人利用虚拟货币非法集资案

史某等人在西安等地以高额回报吸引公众投资虚拟货币,造成634万元集资款项,其中516万元已被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