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辞退后,社保的办理方式主要取决于个人的情况和选择。以下是几种可能的处理方式:
停止缴费并办理转移手续
被辞退后,用人单位会停止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在找到新单位后,办理社保的转移手续。具体流程包括: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个人全额缴纳社保
如果劳动者在短时间内找不到新工作,可以选择个人全额缴纳社保费,即不中断缴费,把过去连同企业缴纳的部分一并自己缴纳。但这种方式的负担较重,不太合算。
暂时停止缴费
劳动者被辞退后,也可以选择暂时停止缴费,只要停止缴费的时间不长,对个人也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在没有找到工作期间,劳动者可以自己先缴纳医疗和养老保险费。
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凭证
离职后,劳动者需要将社保和公积金转移手续,找到工作后再办理转移。具体步骤包括:
持职工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单位离职证明先到原参保社保局要求出具《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参保凭证》。
再持上述凭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社保卡到目前参保的社保局,同时填写一份《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
资料提交后,通常45天左右完成转移。
建议
尽快办理转移手续:为了确保社保权益不受影响,建议劳动者在离职后尽快办理社保关系的转移手续。
咨询当地社保机构:在办理社保转移时,可以咨询当地社保机构,了解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所需材料。
保留相关证明文件:在办理社保转移过程中,务必保留好所有相关的证明文件,如身份证、社保卡、离职证明等,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