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符合再审条件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 5日内受理并向申请再审人发送受理通知书。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了一审案件接收起诉状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但没有对再审申请案件的立案期限作出明确规定,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申请再审案件立案程序的规定》第十条第一款则明确了人民法院应当及时立案,并应自收到符合条件的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之日起五日内向再审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书。

因此,从提交再审申请书到收到立案通知书的具体时间,理论上应当在5日内完成。然而,实际执行中可能会因案件复杂性、法院工作效率等因素有所延长,有些情况下可能会拖延至几个月。

建议您耐心等待,并在此过程中确保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以便及时获得立案通知。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建议联系相关法院或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