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在进行检查时,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安全生产行政审批

检查企业是否依法通过了相关的安全生产行政审批。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审查企业是否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以及考核情况。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核查企业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费用

检查企业是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并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等。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

确认企业是否依法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危险物品和特殊行业要求

对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检查是否配备了或聘用了注册安全工程师。

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档案

审查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是否接受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查看其培训档案。

安全设施“三同时”

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警示标志

核查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是否设置了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设备维护

检查企业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情况。

重大危险源管理

审查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

评估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情况以及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应急救援情况。

安监局在监督检查中,如发现企业存在安全生产非法或违法行为,可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