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屋的最长期限为 二十年。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的规定,当事人签订的租房合同所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续订的租赁期限同样不得超过二十年。
因此,租房子一次性可以租二十年,二十年届满后可以再续租,但每次续订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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