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彭镜陶)近日,在北京市顺义区龙湾屯镇,55岁男子陈某在果园内使用切割机进行作业时,未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范作业,不慎引燃大棚,造成近万元损失。目前,陈某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大棚被烧毁。图源:顺义区消防救援支队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4月2日7时许,陈某在果园最南端的大棚附近切割钢材。由于切割作业地点距离大棚较近,且未做物理隔离,切割产生的火星溅射到大棚的苫布上,导致火灾。

看着大棚苫布被点燃,陈某赶紧拿起手边的水桶浇水灭火。“当时明火已经熄灭了,但是苫布内芯还在燃烧,没能控制住,最终把整个大棚都给引燃了。”陈某说。

现场浓烟滚滚,火势难以控制,一位目击者立即拨打了119报警电话。顺义区消防救援支队接警后立即调派消防救援力量前往处置,使用水枪将火彻底扑灭。

“火灾把大棚的苫布和塑料布都给烧没了,幸亏今天刮的不是西风和南风,如果火势向东或者向北蔓延,可能会造成更大面积的大棚被烧,或者引燃果园的果树,火势一旦蔓延到东侧的山区,后果不可想象。”火灾调查人员说。联想到火灾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陈某也后悔不已。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定,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根据此项规定,公安机关给予陈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春季风干物燥,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事故。顺义消防提醒:电焊切割属于动火作业,具有较高的危险性,各施工企业应当制定并落实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实施严格的火灾防范措施,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火灾发生。

编辑 彭冲 校对 付春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