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的工龄计算主要依据实际参加工作并缴纳社保的时间开始,具体分为档案工龄和工作工龄两种计算方法:
档案工龄
适用于国家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单位。
计算时间从办理人事代理开始,直到退出代理或退休为止。
可以累计计算。
工作工龄
适用于普通企业和私营单位。
计算时间从办理社保开始,中途停止缴纳社保(停止工作)会相应停止,待再次工作后工龄继续累加。
计算工龄的方法
连续计算法
工龄不间断地计算,例如从甲单位调到乙单位工作,其在甲、乙两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应连续计算为连续工龄。
合并计算法
对于工作经历中因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一段时间的情况,可以将间断的时间扣除,将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例如,精简退职的工人和职员,退职前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
工龄折算法
从事特殊工种和特殊工作环境的工人,其连续工龄可以进行折算。例如,井下矿工或固定在华氏32度以下的低温工作场所或在华氏100度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工作的职工,每在这种场所工作一年,可作一年零三个月计算。在提炼或制造铅、汞、砒、磷、酸的工业中以及化学、兵工等工业中,直接从事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每从事此种工作一年,作一年零六个月计算。
其他注意事项
大学期间和学习期间不计算工龄工资,但在房改时算工龄。
考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的国家职工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计算工龄,入学前和毕业后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可以合并计算。
结论
大学毕业生的工龄计算主要依据实际参加工作并缴纳社保的时间,分为档案工龄和工作工龄两种方法。计算工龄时,可以采用连续计算法、合并计算法和工龄折算法。在校学习期间不计算工龄,但入学前和毕业后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可以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