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离职是指 劳动者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具体行为包括:

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

职工因辞职未获批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

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

职工未提前告知单位即离开工作岗位。

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

职工因受到其他单位的高待遇诱惑而擅自离职。

需要注意的是,自动离职在法律上并不被认可,因为劳动关系并不会因为员工未上班而自动解除。企业不能通过内部的规章制度来单方面设定某种情形出现后,劳动合同就自动解除。如果职工自动离职,企业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内部规章制度,对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除名、要求赔偿损失等。

建议企业在处理自动离职的情况时,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内部规章制度进行,确保处理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