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矿行为应由以下部门管理:

国土资源部门:

负责行政责任的处理,包括责令停止非法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非法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

公安机关:

如果非法采矿行为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将负责侦查,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综合执法部门:

在一些情况下,也可能参与非法采矿行为的处理。

环保和食品药品侦查部门:

根据通告,存在非法开采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应主动到这些部门接受处理。

如果您发现非法采矿行为,可以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投诉举报,或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部门进行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