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处分是指国家监察机关针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包括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管理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所给予的纪律处分和惩戒。政务处分的种类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这些措施旨在维护国家法制的尊严,确保公职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并对违法失职行为进行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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