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扰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秩序,致使正常工作不能进行。

扰乱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的秩序。

扰乱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等。

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非法携带、存放枪支、弹药。

违法生产、销售、储存危险物品。

非法制造、贩卖、携带管制刀具。

违反渡船渡口安全规定,拒不改正等。

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

殴打他人。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侮辱、诽谤他人。

虐待家庭成员等。

侵犯公共财物的行为

偷窃、骗取、抢夺少量财物。

哄抢他人财物。

敲诈勒索。

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等。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

窝赃、买赃。

吸食、注射毒品。

倒卖票证。

利用封建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

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等。

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

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