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阳光阿坝消息:日前,经马尔康市委批准,马尔康市纪委监委对马尔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成员、市公用事业和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原主任欧贤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欧贤波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安排;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欧贤波违反党的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马尔康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欧贤波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潇湘晨报综合